本网讯(记者马思稳,通讯员程欢)我市着眼于生态环境“大格局、大保护”,本着“强合作、重长远、求实效”原则,日前,市林长办公室、河湖长制办公室印发《关于推行“林长 河湖长”协调联动机制的实施意见》。通过全面推行九项工作机制,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从根本上夯实管理保护基础,形成管理保护工作合力,进一步提升我市生态环境现代化管理和保护能力和水平,坚决守住生态红线,推动绿色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林长办公室、河湖长制办公室及相关责任单位通过联席会议的形式共同研究贯彻落实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方面的重大决策部署、推进林草河湖领域需要解决的重大疑难问题。建立信息交流和共享机制,交流共享林草河湖管理保护方面相关数据和信息、涉及林草河湖管理保护违法案件和行政执法相关信息、相关责任单位开展联合执法需要协调的具体事项、其他双方需要共管协作的信息。
市、县两级林长办公室、河湖长制办公室建立联络员机制,分别明确1至2名联络员具体承办联络事项,加强林长办公室、河湖长制办公室工作联动。充分发挥河湖长在河湖及林长在水域岸线林、水源涵养林等方面管理保护“双长”协调联动作用,双方互动、联合互补。建立健全网格化联合巡查管护机制,组织护林员、河流管理员开展常态巡查、动态监控,确保责任到片、监管到面、管护到点;定期或不定期开展联合巡查调研,协调解决协同共治方面的重点难点问题;组织在重点生态区、案件多发区等区域开展联合执法巡查专项行动,形成共同打击违法违规案件“高压”态势;共同致力于生态示范区、幸福河湖创建,整合涉林涉草涉水项目资金,实施双方共治共建,一体化打造水清岸绿、宜居宜业典型示范区。
建立双方定期工作通报机制。林长办公室、河湖长制办公室定期通报各自领域工作落实推进、重大活动安排情况,准确把握双方年度重点任务“契合点”,共同研究落实举措。林长办公室、河湖长制办公室承办案件线索移送组织工作,相关责任单位在工作中发现违法破坏、非法侵占林地草地和河湖生态岸线等违法行为线索,需要联合执法的案例,由发现单位报林长办公室、河湖长制办公室协调联合执法事项;情节严重涉嫌犯罪案件的线索,由林长办公室、河湖长制办公室联合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并抄送检察机关;发现公益诉讼案件线索或者其他检察机关受案范围内的线索,及时移送检察机关。
建立联动执法工作机制。在开展专项活动、阶段性督导检查和重点工作落实以及案件办理等工作中,林长办公室、河湖长制办公室加强统筹协调、跟踪问效,林长制、河湖长制相关有执法职能的责任单位协作配合、联动执法,自觉接受检察机关对行政罚款、法院判决的生态赔偿款、罚金的追缴以及执行的监督,确保生态修复赔偿金赔偿到位,生态修复到位。对上级交办、转办、督办的重大案件、媒体高度关注的案件、涉众面广的案件、跨行政区域的案件,需要双方协调联动的,采取联合督查督办的方式实施,确保及时处置到位。深度开展林长制、河湖长制联合宣传,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和氛围。